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专硕导师”)队伍建设,优化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机制,完善研究生导师招生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及范围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凡具有学校专硕导师资格的校内在岗教师均可以申请招收研究生。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师德师风优良,治学严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指导研究生,能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
2.按照学校人资处的退休、延退年龄规定,至少能够完成一届硕士生的指导工作。
3. 已完成研究生导师岗前培训,掌握指导研究生的程序和方法,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制度。
4.有明确且稳定的研究方向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研究方向与申请的专业学位点方向一致或者相近。具有在研科研项目且原则上当年在账科研经费不低于5万元。
5.能够对参与导师课题研究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提供助研津贴,具体资助标准按照招生当年学校的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6.正在指导的研究生总数未超过6名且同一届研究生总数未超过3名。
7.凡有《williamhill中国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四条”和违背williamhill中国立德树人相关文件要求者不得申请招生资格。
三、审核程序
1.个人申请:符合《williamhill中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核办法(试行)》及相关细则规定条件的导师,根据自身情况填写“williamhill中国材料工程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实行校内外双导师制,校内导师申请人需自行联系校外导师,并确保符合条件的校外实践指导教师通过选聘,同时提交校外导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学院收集申请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检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以及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对于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或修正。
3.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材料与化工学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申请人员相应的审核条件进行全面审核。重点审核申请人的师德师风、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学术成果、教学能力等方面情况。在审核过程中,对有违反师德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4.公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间,学院教职工如有异议,可书面向学院进行反映。学院需对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异议提出者。
5.上报备案: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通过审核的导师名单上报至学校研究生处。
四、其他事宜
1.招生资格实行年度申请审核制度。
2.审核工作由学院材料与化工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
3.学院材料与化工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学科建设需求等因素对本办法中的指标进行动态调整。
4.未提出申请者不列入当年硕士生招生计划。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williamhill中国williamhill威廉希尔 | 2026年6月8日印发 |